財經 來源:金融時報-中國金融新聞網 2023-01-12 09:4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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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記者周軒千報道 近日,上海銀保監局和上海市發改委、經信委、科委、生環局、住建委、交通委、地方金融監管局等八部門聯合印發的《上海銀行業保險業“十四五”期間推動綠色金融發展 服務碳達峰碳中和戰略的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提出,到2025年,上海銀行業保險業將基本建成與碳達峰相適應的綠色金融生態服務體系,形成一批綠色金融行業標桿;綠色金融綜合服務效能不斷提升,預計綠色融資余額突破1.5萬億元,綠色保險、綠色債券、綠色基金、綠色信托、綠色資管、綠色租賃等業務穩健發展;綠色金融創新能力不斷提高,形成綠色金融可復制可推廣的上海方案。
據了解,《方案》堅持五個原則。一是堅持綠色導向,深入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全面貫徹綠色發展理念,優化金融資源配置,加快建設綠色金融發展體系。二是堅持低碳發展,更好助力污染防治攻堅,支持重點行業和領域,推動形成綠色低碳生產生活方式。穩妥處理好發展和減排、整體和局部、長遠目標和短期目標、政府和市場的關系,防止“一刀切”和運動式減碳。三是堅持創新引領,加快綠色金融體制機制創新,探索金融支持綠色發展新路徑、新模式,加大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結合上海特點,探索形成綠色金融的特色與推廣模式。四是堅持市場運作,堅持政府引導和市場發展相結合,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建立健全綠色金融市場化、專業化、國際化運作模式,營造國際一流綠色金融發展環境。五是堅持風險可控,建立完善綠色金融風險防控體系,提高綠色金融領域新型風險識別能力,牢牢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方案》提出8個方面重點任務,分別是:積極部署綠色金融發展戰略;加快完善綠色金融推進機制;全力服務重點領域綠色發展;主動深化綠色金融創新實踐;深入探索綠色金融合作模式;持續健全綠色金融風險防控體系;逐步推動綠色金融標準體系建設;營造良好綠色金融發展外部環境。
《方案》強調,要充分依托上海金融要素市場集聚優勢,重點培育綠色金融高質量發展機構,加強監管引導,健全規范標準,深入探索綠色金融改革創新,切實提升綠色金融服務水平,積極開展綠色金融國際合作,加大對綠色、低碳、循環經濟的支持力度,促進經濟社會全面綠色低碳轉型,助力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為落實“雙碳”目標提供高質量金融服務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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