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 來源:金融時報-中國金融新聞網 2021-12-28 10:50:21
近日,山西省大同市政府有關領導在人行大同市中支調研時,參觀了大同市金融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室暨山西省金融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大同工作室,認真聽取了金融消費權益保護部門負責人的介紹,對金融糾紛多元化解工作給予了高度評價和充分肯定,認為是真正為群眾辦了一件實事。
自2018年起,人行大同市中支主動作為、積極探索、大膽創新,按照“整體設計、多點支撐、多元互動、發揮合力”的原則,歷時近4年的時間,逐步構建了以“五個平臺、一項機制”為抓手的“5+1”金融糾紛多元化解工作機制,傳承“楓橋經驗”,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益。
2018年初,人行大同市中支先后多次與大同仲裁委進行座談、協商、論證,經大同市政府批復同意,于12月正式創立了大同金融仲裁院。2019年3月,大同金融仲裁院受理一起因存款利息問題、當事人和金融機構半年多協商無果的投訴。經金融仲裁院調解裁決,糾紛得到了高效圓滿解決。該疑難糾紛的成功解決打響了金融仲裁工作的第一槍,2021年通過仲裁裁決金融糾紛6起,涉案金額1701萬元。
針對轄區存在的大量案件性質相同、涉案金額小的小額信貸、信用卡逾期等金融糾紛,人行大同市中支與大同仲裁委員會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積極探索搭建小額金融糾紛線上快速解決平臺。2019年5月,經大同市政府批準,成立金融網絡仲裁院,基本實現案件受理、辦案流程、案件審理的線上進行和網絡送達,推動線下仲裁與線上仲裁、直接仲裁與智能仲裁協同發展,為金融消費者提供更加高效、便利的糾紛解決渠道。
為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在化解金融糾紛中的積極作用,經大同市司法局批復同意,2019年10月,大同市金融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正式成立,通過了調委會工作職責、調解工作規則等制度,在金融系統聘任了一批金融糾紛義務人民調解員,聘請了全國模范人民調解員進行培訓,為訴調對接工作的順利開展打下了基礎。
為進一步提升金融糾紛多元化解工作實效,合理配置金融糾紛化解資源,2020年3月,人行大同市中支與大同市中級人民法院合作,探索建立了小額金融糾紛快速解決機制。以平城區人民法院為試點,充分發揮行業人民調解員的力量,實行訴前、訴中等多種方式的對接調解,擴大金融糾紛調處覆蓋面,有效節約小額金融消費糾紛對司法資源的占用。
根據人行太原中支的統一部署,人行大同市中支作為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試點單位,按照省、市、縣三級聯動工作思路,于2021年3月配合人行太原中支制定《關于設立山西省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協會地市消保調解服務部門實施方案》《山西省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協會消保服務部門調解工作規程》。同時,綜合評估轄區縣支行實際,積極嘗試,確定云州支行作為多元化解縣級工作室試點。
人行大同市中支還與市中級人民法院、大同市司法局、大同仲裁委密切聯系、深入溝通,就委派調解、委托調解、訴訟調解、仲裁調解、調解協議司法確認、調解協議仲裁確認等事項達成一致意見,于2019年建立金融消費糾紛訴調、訴裁、調訴、調裁對接工作機制。當事人可依法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申請司法確認;經過司法確認的調解協議,當事人一方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的,另一方可依法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打通了金融行業調解效力獲得司法確認的快速通道。
4年來,5個平臺共受理投訴235起,完成訴前調解57件。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已成為大同市金融消費糾紛快速解決的重要渠道,有效滿足了金融消費者的需求,彌補了金融糾紛快速處置缺位的短板,為金融消費者提供了更全面、更系統、更快捷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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